深圳市树, 企业形象VI设计

2007年7月,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留荔枝树作为市树的基础上,增选红树为我市第二市树。市树从荔枝树到红树,契合了从速度深圳向生态深圳的转变,反映了深圳城市文化与内涵的提升,具有与时俱进的导向性作用,同时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项目开展前,深圳市绿化委员并未从征集到满意的设计方案。因此深圳市绿委会直接委托陈绍华设计公司来完成此项目,标志需要体现出这两种市树所蕴含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家园意识的理念,凸显深圳精神,提炼深圳形象,准确把握深圳城市文化内涵、定位和发展脉搏,且最终由平面设计、雕塑、艺术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该标识上半部分图形取自荔枝果实的外表面结构,下部分图形为红树的本质特征——胎生的胎苗,将二者巧妙结合融入之上阐述设计理念,塑造出一个简洁优美,大气、国际化、深圳特有的市树形象标识。准确巧妙的诠释出深圳市市树(荔枝+红树)的特质所承载的城市精神诉求:生态深圳,和谐深圳。更具象的表达「深圳城市生态保护伞」的概念,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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